11月20日上午,越南第14届国会以90.6%票数赞成通过《劳动法》(修订案),
这是对现行《劳动法》的一次可圈可点的修订,
而其中最为令世人瞩目的一条就是允许劳动者成立属于劳动者自己的工会组织,
不隶属于现行制度下的工会体系。
也就是说,越南允许成立独立工会,这是一个大踏步的劳动制度跨越。
越南《劳动法》(修订案)含17章220条,
其中有10条是新增加适用于劳动者的条款,
另外有6条是新增加适用于用人单位的;新增加的条款如:
1、在原越南国庆(9月2日)带薪假期的基础上增加一天带薪假期。
2、第一次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受雇佣的劳动者(这条款与中国2008《劳动法》相类似)。
3、允许成立独立于越南总工会及其下属工会组织以外的劳动者自己的工会组织,
也就是说允许成立独立工会(做法本身比前进了ー大步)。
4、强调劳动用工当中的男女平等。
转自头条:小鱼在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