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为了环境、健康、安全和宗教方面的原因,文莱海关对少数进口商品实行进口许可制度;
植物、农作物和牲畜需由农业局签发进口许可证(植物不能带土),军火由皇家警察局发证,印刷品由皇家警察局、宗教部和内务部发证;
木材由森林局发证,大米、食糖、盐由信息技术和国家仓库局发证。
二手车由皇家海关,电话装置、无线电由通讯局发证,药品和毒药由卫生部发证,鲜、冷和冻的鸡肉、牛肉由宗教部、卫生部和农业局发证,
除了以上有关部门发放进口许可证之外,机动车、农产品、药品与药品相关的产品进口还需提供相关的原产地证书和检查证明。
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可免税进口,对于有商业价值的样品进口,需交抵押金,如果样品在3个月内出境,可退还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