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文莱的主要出口商品包括石油、液化气及其制品。这些产品由政府拥有部分股份的公司生产,并按一定计划销售到国外。
出口审批:所有物资的出口需经海关及税收管理部门审批。
出口检验:出口物资的检验在工作时间进行。货物应放在规定的进、出口港或海关指定的其它地方。
检验结果必须达到海关当局的要求。在海关进行检查时,申报人必须在场。
出口税:为鼓励本地产品外销,从1973年开始取消所有商品的出口税。
出口单证:等待出口的货物,无论其应否纳税,都必须在规定的表格内填写清楚。首先应从海关及税收部门得到出口许可证,而且在申报表上应附上1份副本。
申报表的内容包括;出口商的姓名、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船名、运输次数、目的地;货物细目、商标、数量;货物原产地;出港日期;编码;货价;出口商签名。
结算方式:没有特殊要求,因为文莱对汇入和汇出外汇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