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出口”是指使货物经陆路、海路或空运离开文莱,
或者以使货物经陆地、海路或空运离开文莱为目的而放置任何货物于某一船舶、运输工具和航空器的行为;
如果货物真实地在运输中,包括已被中转的货物不应当以征收关税为目的而被视为要出口的货物,除非这些货物是或者变成了未报关货物。
“出口商”包括从文莱出口任何货物(包括从某个进口货物的航空器或船舶转让货物)的任何人,或者从文莱供应任何货物以用作航空器或船舶上贮备的任何人;
以及以关税为目的而签署任何有关文莱出口及意欲从文莱出口货物,或者从文莱供应及意欲从文莱供应货物以用作航空器或船舶上贮备文件的任何人,包括这些货物的所有人及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