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1)苏丹陛下可以通过在政府公报中下命令的方式,对从文莱进口或出口的任何货物确定要征收的关税,并且由进口商或出口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交纳。
(2)为实现本法目的,如果货物被存放或保存在任何口岸部门仓库内、海关或执照仓库内、邮局内、或任何船舶内、运输工具内、航空器内,
或者被存放或保存在得到专门的海关关员批准的不可移动的地方内时,那么货物就应当被视为在海关的监管之下。
(a)来自设定地区某地的寄售货物,并且要么是设定地区的产品;或是在设定地区生产制造的;
(此种关税将在命令中被区别并作为特惠关税进行征收),而且
(b)一旦货物显得不能使管理员确信是如上述那样被寄售、生产和制造的(此种关说将被区别并作为普通关税进行征收);
(3)虽然有本条第(2)款的规定,除非进口商遵守任何依照本法而指定的法规外,任何货物均不应当被视为征收特惠关税的货物。
(4)对任何其他权利请求不应当有偏见,任何依照本法应付的关税以作为一项欠政府的民事债务而被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