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81.(1)非经海关的高级官员的许可,没有人能为进口或出口的货物或行包的交易,或为任何船舶的入关与结关,经办手续。
(2)任何人向海关的高级官员申请为某人的代理人时,这个官员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一份其所代理的某人的书面授权书,如不能提供这样的授权,则该官员可拒绝该人的申请。
(3)海关的高级官员在对申请作出许可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有诚信与廉洁的品德来担任代理人和作为代理人的雇员的充足的、能够使海关及其职员采信的担保。
(4)如果这个代理人有违法令和今后制定的任何法规的行为,或未能在他所从事的业务中遵循海关官员的指示时,海关的高级官员可以暂停或取消根据本条所批准的许可。
(5)任何人受到海关的高级官员在下述情况中所作决定的侵害:(a)拒绝批准许可;(b)对代理人要求提供保证的性质与数量;
(c)被暂停与取消了许可,在获得这种决定通知后的1个月内可向税控官提出申诉,税控官的决定将是最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