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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汶莱实施饮食执照措施

2015-01-28

    汶莱内政部今日发佈通告,汶莱将於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饮食业营业执照新措施,

    规定经营清真餐店的饮食业者必须获得当局发出的的清真商标及清真鉴定证书。

    新措施规定,饮食业营业执照分类為公共餐店执照及有限餐店执照,前者发予经营清真餐店的饮食业者,后者发予经营非清真餐店的饮食业者;

    持公共餐店执照的清真餐店业者必须获得当局发出的清真商标及清真鉴定证书。

    新措施规定,出售非清真食物的饮食业者无须获得清真商标及清真鉴定证书,

    唯非清真餐店受禁止招待回教徒,餐店显眼处必须设置“非回教徒用餐”标贴。

    内政部在通告指出,在2013年1月1日新措施全面生效之前,政府只发出临时公共餐店执照,其有效期自签发日算一律為6个月。

    通告强调,在2013年1月1日之前,未能获得清真商标及清真鉴定证书的饮食业者,其持有的临时公共餐店执照将在期满后被取消。

    汶莱位於亚洲东南部,全国人口近40万,其中马来人佔85%,华族佔10%,其他种族佔15%,伊斯兰教為国教。(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