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文莱内务部劳工局是文莱劳务输入的主管部门。在引进劳工的问题上,文莱对外宣称实施的是开放的政策;
但为了确保劳工的流入不会影响文莱本地人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实际操作中实行一事一批、个案处理。
基本操作程序是:1、由需要输入劳务的本地公司将公司经营情况、所需劳务的数量、国别及申请理由上报到文莱劳工局;
2、由劳工局、移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审批后下达劳务输入配额。
3、申请单位获得配额后须在政府认可的银行开设专门帐户,按照输入劳务的数量存入相应的劳务保证金(按法规要求此数额应相当于回到派出国的机票款);
东盟国家劳务每人600文元(与新元同值,1美元约合1.7文元),东盟以外国家(包括中国)1800文元。
4、申请单位获取配额后直接招工或委托招工,招工时应该出示的文件包括:劳工局配额批准函、已交纳保证金的证明。
5、申请单位到移民局申领劳务人员工作签证后,劳务人员到文莱使馆申办签证。
6、劳务人员抵达文莱后接受文莱卫生部的体检,体检通过后办理为期1年或2年的工作准证。
卫生部将疟疾、肺结核、爱滋病、性病、乙肝、羊癫疯、精神病和毒瘾等疾病列为“不适合工作”病症,除疟疾患者外,其他患者均需遣返。
1999年到2003年共遣返60名未通过体检的外劳。
7、劳工工作准证到期须回国或申请工作准证延期(BUR555表格)。根据上述流程,从申请到获得配额一般需3个月或更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