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无论什么性质的机构或公司都必须无条件地给所雇员提供医疗保险.这里又分两种,
一种是一般企业给员工本人的医疗保险,有上限额度的,如超过额度要经过一定程序审批(一般还是批准的).
另一种是国家机构和国营企业以及大型股份公司和跨国企业,除了给员工本人医疗保险以外还给员工的特定亲属予以医疗支持.
这种医保本人没有上限,但亲属就设有上限。 在本人从原机构辞职的情形下,仍自动享有不少于6个月的医保权利,如果本人(或委托他人)继续缴纳原公司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可一直享受该医保直到停止缴纳为止.此医保体系内的职员可以免费享受到所有国营医院和部分私立医院的医疗资源。
第二,30铢(仅相当于人民币6元)计划:凡十二岁以上公民,只要凭自己的身份文件,到相关机构办理医疗卡,凭该卡到任何公立医院(极少私立)看病,
原则上包括所有疾病,从门诊到拿药到手术及住院等等.全部每次仅需30铢!该计划是从前塔信政府开始实施的,备受争议,
以我的看法:太便宜了,医疗质量相对差些.效率就更不用说了,但对于看不起病的穷人来说,无疑是福音。
第三,就是老人和小孩子的医疗保险问题:60岁以上和12岁以下的公民免费享受公立医院的治疗待遇.
只需凭身份文件办个简单的医疗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