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保管理委员会5日会议决定增加保险人在包括分娩等6方面的医疗保险费开支,具体的内容包括:
1、子女教育费(不超过2人),从原来的每个月350铢增加到450铢。
2、残疾人医疗费从每个月2000铢增加到4000铢。
3、精神病治疗费从过去的15天治疗期限,改为超过15天的治疗费也可以报销,但必须在政府公立医院治疗。
4、增加牙科治疗费每次250铢为300铢,但每年不得超过2次。
5、分娩医疗费从1万2000铢增加到1万3000铢。
6、增加补牙(安假牙)费用,每颗牙可以报销1万6000铢,前提是意外事故造成牙齿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