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金融部助理萍玛表示,微型金融政策6月1日起生效,已经通知商业银行执行,為草根阶级提供贷款,扶持就业或创业,
每宗不超过20万銖,不规定贷款人最低收入,并且不强制要求有担保人或资產,由商银自行根据风险研究决定,
同时必须要明确利率及手续费,希望利率银行及贷款人均能接受。
央行要求商业银行维持风险管理标準,控制不良放款率,以及资本适足率需达到央行要求。
此次实施微型金融政策,央行要求商业银行每季汇报情况,以评估项目效果。
预计年底可以得出结论是否有效,同时相信商业银行也有意参与提供微型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