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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国税厅与私企探讨退税政策

2015-03-04

    国货税厅长召集私企,商讨首辆汽车退税政策的细节。
    泰国租赁协会主席表示,如果车主在3个月内未按规定偿还分期贷款,将收回汽车,
    而且国货税厅已经同意不限定收回汽车的转户时间;
    但该汽车售出、以及扣除债务后,需将10万銖退还国货税厅,
    如收回的汽车卖得50万銖,扣除贷款40万后,将10万銖还给政府。
    在申请退税时,车主必须与国货税厅签订协议,註明如果违反首辆汽车退税政策的条例,必须退还退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