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规定有意参与第2期节能汽车计划的厂商,必须向促投委提出申请,
而且符合投资资格,包括投资额不低于65亿铢;
投资者必须进行全方位投资,包括生产零配件、引擎及组装;
以及自第4年起,节能汽车年均产量必须达到10万辆。
预期第2期节能汽车计划的投资总额将不低于400亿铢,高于首期节能汽车计划的300亿铢投资额。
同时,计划还规定节能汽车的引擎必须符合Euro 5标准,每公里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100克,
每100公里的耗油量不超过4.3公升,
并且规定汽油引擎马力不得超过1300CC,柴油引擎马力不得超过1500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