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布新的个人所得税条例
2015-03-20
泰国内阁例行会议通过颁行财政部的提案,批准修订个人所得税征税办法和标准皇家法规。
该法规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起征税率标准从原来的5级修改调整为7级,最高税率也从37%调降至35%。
新标准针对2013-2014年度个人所得收入征收生效,
目前新税案将以财政部部级法规的形式颁布实施,
待国会正式批准后再转为国家法规统一执行。
新的个人所得税率法规规定,年净收入为30-50万铢的公民上缴个人所得税率为10%,
年净收入为50-75万铢的公民上缴个人所得税率为15%,
年净收入在75-100万铢的公民上缴个人所得税率为20%,
年净收入在100-200万铢的公民上缴个人所得税率为25%,
年净收入在400万铢以上的公民上缴个人所得税率为35%。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案生效后,将使国库税收年减约270亿铢,
但随后国民收入以及整体经济局势改善之后,税收将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