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外国人就业法》
2015-04-17
管制外国人工作许可的法律《外国人就业法》(ALIEN OCCUPATION LAW)。
该法于1973年公布实施,1978年进行了修改。规定了外国人申办工作许可的程序、可以从事的职业等。
到泰国从事商业活动的外籍人士,首先必须得到劳动部外侨工作管理部门的批准。
工作期间,还必须得到移民局的居留延期签证,才可以工作,否则被视为非法入境或非法劳工。
另外:签证移民法(THE IMMIGRATION LAW)。1929年公布实施,1980年进行了修改。
该法对签证的种类、申请移民等作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