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泰国屋村贸易协会主席伊萨拉表示,促进国外投资者进入泰国投资房地产的线路,有利亦有弊。
如果外资长期在泰国从事贸易,有助促进国家发展,且将为国家带来房地产管理方面技术和知识。
为此,已提议将外国人在泰国租用房屋的期限,从目前的30年延长至50年。
坏处方面,担心外资将进入与国内民企进行竞争,从而影响到国内民企。
虽然目前有多条法律管制土地所有权,但为能促进进入投资以加速经济的发展,政府应该开发让外国人可购买曼谷及周边地区的土地,
但不超过1莱,并且在泰国的投资额必须不低于4,000亿铢。
另外,外国人用于从事工业用、或商用的土地租用年限,也应该提高至50年,且可以延期1次,
但无法掌握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