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警察在14-29日已采取行动,对安装违章广告牌的业者进行警告,要求立即自行拆除违章广告牌。
从30日起,对于出现在公共区域的违章广告牌,市政府工作人员将一律直接拆除。
但对于竖立在私人地皮上的违章广告牌,工作人员将在该广告牌上贴上新的贴纸,注明该广告牌属非法违章物品,
同时向广告牌上的业者发出传票,要求这些业者向市政府缴付罚款税金,按照广告牌的大小课征5000铢到5万铢的税金,
罪名是未获市政府批准,擅自竖立广告牌,有碍市容整洁。
此外,对于随地丢弃垃圾者,市政府以往只进行罚款100-200铢,从本月起将增到每例500铢。
而且从明年1月1日起,将增至1000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