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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泰国新《身份证法》实施

2015-04-22

    2011年版公民身分证法於5月11日正式颁布实施,并将於2011年7月9日正式生效,
    有关部门提醒家长不要忘记带年满7周岁的子女前往办理身分证件。
    為泰党民代则认為没有必要这麼做,因為白白浪费并加重民眾负担。
    2011版公民身分证法规定所有拥有泰国国籍,年龄在7周岁到70周岁者都必须办理身分证,
    身分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8年,满70周岁者持有的身分证可以长期使用。
    办理身分证的费用,包括签发身分证每份100銖,身分证领取单据每份10銖,办理身分证认证函每份10銖。
    办理身分证的目的是為了让泰国公民可以更好利用政府公共事务福利,并通过身分证来维护公民自身的利益。
    為泰党表示,7岁的小童还完全没有必要领取身分证,10岁以后领取比较合适,
    而且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7-15岁的儿童必须持有身分证,直到15岁才强制规定持证,
    因此建议家长最好等到孩子长到15岁后再去申领身分证,因為这时候每个人的脸型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而且7岁领取身分证浪费大量预算,并增加家长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