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经济与生活

汇款70万銖以上须报备

2015-04-23

    反洗钱委员会代理秘书长西纳表示,电子汇款业务在70万銖以上必须上报反洗钱委员会。
    目前委员会方面正在向国内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负责人宣传、说明这一规定。
    对於必须向银行及反洗钱委员会报备现金流向的9类行业,反洗钱委员会也将加强向业者沟通说明。
    新法规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新增条款,原来规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200万以上的现金款项,以及500万以上的资產异动必须向反洗钱委员会备案。
    但新规定增加规定,70万銖以上的电子业务,包括电汇、ATM服务以及网路银行等。
    10万銖以上的电子存款需每月向反洗钱委员会报告。
    以上规定主要防止不法分子将电汇业务作為洗钱工具。
    他表示,反洗钱委员会没收的通过电汇洗钱财產就高达上百亿銖。
    现在最应关注的业务包括网路支付,以及网上电子商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