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监委指出,他们拍卖的资產,包括部分重要案件的没收资產,
例如1997年时的準蓬案件,当时缴获的物品还包括1140粒疯药、E药5公斤、以及106件其他资產,总值超过1000万銖;
1996年的纳塔武案件,缴获疯药4万1300粒,以及220件资產,总值超过3700万銖。
按照1992年强制实施的毒品监控法下的毒品相关违法分子监管措施,
以上缴获的资產将全部交给毒品监控基金,用於援助因在打击毒品案件中而遭受困扰的警务人员,
并用於支持解决毒品问题的项目或计画。
毒品监控法自1992年强制实施至今,共抓获1万7395名涉毒违法分子,缴获的资產总值超过114亿6400万銖,
而判决后划给毒品监控基金的资產总值达11亿7400万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