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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进出口等交易的外汇管理

2015-04-25

    1)进口:进口商可为进口的支付而自由购买或从他们自己的外汇帐户上提取外汇。进口商不需要得到泰国银行许可;
    但在进口货物或交易价值超过50万铢时则必须提交F.T.2表格以及货物提单给客户。
    2)出口:出口可不受任何外汇管制。但是出口收入或交易超过50万铢以上时则必须在自出口日120天内收到外汇并交一家授权银行或在收到外汇7天内将其存入授权银行的外汇帐户。
    3)无形交易:在提交非支持性文件给授权银行后,非本国居民的汇款被允许用来非资本项目,如服务费、利息、红利、利润和税费。
    居民的旅行支出或教育费用也可自由使用外汇。无形交易的收入必须交授权银行或在收到收入7日内存入一家授权银行的外汇帐户。
    4)黄金:居民可以在国内持有或交易黄金珠宝,金币和金条。在1999年8月黄金的进出口开始免于财政部先前的许可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