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财政部长乃功表示,内阁会议通过商业担保法草案、以及商业法修订案。上述2法由财政部提议,
目的是促使更多有价值的资产可以用作担保信贷申请。
目前担保体系是根据商业法的抵押及典当制度拟定,在抵押及典押过程中,用来担保的有价资产无法使用或利用,导致部分资产无法用作担保,
例如生产原料、存货等,使业者缺少申请贷款的机会。
为此,财政部特别修订该法,保证各种有价资产用来作为担保时,业者还可以继续使用该资产、或进行买卖。
同时成立追踪体系,调查担保的资产,增加债权人的信心,设立快速的担保资产管理系统,有助业者改善经营,
保证提供担保者的权利,同时也能减少经济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