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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泰国的工厂分类与许可

2015-05-18

    工厂分为三类:1)不需许可证的工厂;2)在开工前只需事先通知有关部门的工厂,以及3)开工前需得到许可的工厂;
    根据部委法令,经营者在得到许可证以前,如能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可建设部分厂房。
  一般说来,政府管制的程度与环保有关。对环境影响愈大的工厂,受管制的程度越大。
  工业部有权发布如下有关的法令:工厂运营过程中所用机器和设备的说明、分类、型号;工厂的位置、环境的有关说明;
    对工人要求,如在制造过程中工人必须具备的技能等;控制废物、污染和其它可能会影响环境的产品的控制标准和程序。
    工厂运作所必须的数据和文件,以确保工厂运作的安全性。
    如需检查工厂是否符合法律,可由私人负责检查报告政府官员,只要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即可。
    许可证自工厂开始运营起5年内有效,除非工厂迁移、租出或出售。遇上述情况,许可证自动作废,需申请新的许可证。
    在许可证有效期结束前必须申请更新许可证,并交纳10万铢。提交申请后,除非有特别的规定,一般都给予更新。
    如果申请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后60天内提出,则按正常程序处理,但是要交额外的2万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