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国家立法议会昨天(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多部法律,
其中以168票支持、4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追讨债务管理法」,
对债权人、负债人、担保人做出明确的界定,
规定从事追讨债务业务必须经过合法注册才能从事追讨债务业务。
同时将成立追讨债务业务管理委员会,
并对非法追讨债务者给予刑事和行政处罚标准做出规定。
虽然条例没有涉及到制度外借贷(高利贷)情况,
但可以在草案审修过程中加以修改,
并适用于制度内借贷和制度外借贷的管理和控制。
总体上来说制定「追讨债务管理法」是好事,即使没有覆盖各方面,但也可以事后加以解决,
因为现在各种制度外借贷情况严重,借贷金额巨大,
贫困民众都是靠借贷做生意,借贷利息高达20%。
借贷者不断遭到各种恐吓、暴力、甚至刑事犯罪手段追债。
而该法规可以让追讨债务遵照制度进行,起到公正公平的效果,
避免雇请黑社会代替追讨债务问题发生。
至于执行的力度情况如何,则取决于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