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莫拉限府海关昨天(8日)逮捕一名寮国籍女子,她驾驶一辆丰田车出境,
车内藏著3000万铢现金,目前海关已将嫌犯转交警方处理,
同时海关再次声明,携带超过50万铢的钱、等值财物出境必须申报。
莫拉限府海关昨天照常进行出入境检查工作,
尤其是泰寮边境的友谊大桥关口,出入境人数非常多。
凌晨时分,一辆寮国沙纳卡-8598车牌的丰田车驶来,
海关边检人员遂展开例行调查行动。
经过检查,海关在这辆车的副驾驶座、后排驾驶座下发现有30捆泰铢现金,
每捆的金额是100万铢,总金额3000万铢,
上面还有大城银行标识的扎钱带。
海关立即逮捕寮国籍驾驶员玛达帕(42岁),
她向海关解释,这些钱本来是要通过银行转账转回寮国,用于购买生产原料的,
但是因为银行已经关门,而第二天又要急用,
所以才放在车内开车返回寮国,并不知道带钱回国会犯法。
海关将嫌犯交给警方处理,
同时海关重申,出入境禁止携带超过50万铢的现金或等值财物,否则必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