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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老挝村民自治程度高

2014-12-27

    老挝政府在很多方面对社会的控制不强。中资公司都知道,他们必须自己与当地百姓打交道,办理购地和安置事宜。

    老挝政府是不会替你搞征地拆迁,再以此来“招商引资”的。“他们是弱政府,”一个朋友说。

    “村里的事都是长老说了算,他们并不管什么国家需要。那些长老只考虑本地人的利益,他们不听政府的。跟他们讨价还价很费劲。”

    我们知道,传统老挝乡村都有个长老会,由各家族德高望重的长者组成,负责筹资维修本村寺庙(老挝几乎村村有佛寺)和其他村中公共事务。

    但是在这样的状态下,政府的意志如何贯彻呢?“村里设有专门的政府代表,他负责办理政府交代的事。”

    实际上此人通常就是长老会召集人的儿子或者他指定的族人,因此还是要听长老的。

    在老挝项目可行性报告除了论证国家需要和项目效益外,还要说明用地是否已经解决,并把投资者自己与当地百姓草签的购地安置合同作为可行性报告的附件上呈,才能进入政府审批程序。

    也就是说,当地百姓如果不同意,可行性报告根本就递不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