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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对于开发老挝水电的建议

2014-12-30


    (一)找准合作对口部门。老挝的电力规划、开发、实施及运营由老挝国家电力公司(Electricite du Laos,简称EDL)负责。EDL为国营公司,隶属老挝能源矿产部,主要负责管理全国主干电力网络的发、输、配电系统,以及与周边国家的电力进出口,是老挝唯一的电力开发和运营机构。目前老挝规划水电站的建设分为两种方式:1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以外商投资的形式建设,如采用BOT或BOOT方式;10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以EDL为业主,以总承包方式由外商带资建设。

    (二)掌握有关政策。老挝政府鼓励外国资本投资开发老挝水电资源,投资模式以BOT模式为主,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30年(含建设期)。在项目经营期内,老挝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税费减免和法律豁免等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免费租用项目建设用地以及除1%的资源税和个人所得税外,全部减免其他税费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建安税、关税等,但具体项目的税费优惠条件需要与老挝政府进行协商和申请。

    (三)科学核算投资成本。在老挝投资开发水电项目,需考虑其建设成本和融资成本。建设成本中发电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和粉煤灰需从国外进口,项目施工所需要的高级工和熟练工必须引进。此外老挝政府在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开发商需承担约为5万美元/户(户均人口5.5人)的移民安置费。融资成本方面,由于老挝缺乏资金,当地金融机构没能力提供资金支持,而世行或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条件苛刻,中国四大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与中国境内项目相近,或有一定程度的利率优惠,与境内项目贷款条件的主要区别是要求项目必须购买政治保险。

    (四)合理规避风险。老挝国内电力市场容量有限,湄公河干流上的大型水电项目无法在老挝境内销纳,必须外送泰国、越南或中国,在中泰两国电力销售的当前价格条件下,湄公河干流上的水电项目由于河床宽、水头低,单位电能成本高,项目在经济回报上存在较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