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市场
税收法律政策是投资双方都极为关注的,它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分享。
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国投资法》第21条规定,
在享有特殊优惠条件、受到投资鼓励的领域或部门活动的合作企业、合资企业和外资独营企业均应缴纳利润税,
税率为纯利润20%至30%;
在诸如贸易、旅馆和其他服务性行业利税为纯利润的35%以上。
但是,综合老挝的法律来考虑,老挝实行的是比上述条款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
老挝政府对投资者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减免利润所得税及进口生产原料、设备和交通工具的关税。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国投资法》第28条规定在某些情况下,
国家可向外国投资者提供免税、减税和其他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