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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外资在老挝土地使用权

2015-01-10

    老挝的对土地使用权、财产所有权的保护规定:

    外国投资者在老挝的投资和财产充分受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国家不征用、不占有,不收归国家所有。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国家将尽快给予相应合理的补偿。
 
    外国投资者有权在老挝租赁土地,有权转让由此而获得的各种权益,有权拥有和转让自己在所租土地上修缮和建设的动产和不动产。

    土地可以长时间租赁,至少30年并可以延期。老挝政府不干涉外国投资者的行政、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