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老挝《经济社会报》获悉,老挝国家银行将于2009年11月26日宣布实施《证券市场企业准入条例》。该条例共含7章27条款内容。
老挝证券市场建设负责委员会主席瓦塔纳称,获准进入证券市场的企业必须具备如下几个基本条件:有限公司类企业,其总部须在老挝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20亿基普;
以及上年度财务经营状况良好、盈利且有外部财务审计单位证明,财务制度符合老挝财会法、对外公开等。
大众公司类企业,须经“老挝证券市场建设负责委员会”批准,完成首次公开股票发行销售申请(IPO),资产达400-680亿基普;
自有资金全部投入,连续经营3年,最新盈利50-100万美元,最近3年利润累积不低于300万美元,小股东达100个且占股20%,申请公开发行股占1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