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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老挝实行外汇管理制度

2015-01-10

    在投资中,如投资者资本是外汇的,老挝外贸银行负责外汇帐户和国外转帐业务,外国在老挝投资的资金,必须通过银行汇进老挝,存入老挝外贸银行,并通过老挝外贸银行支付,银行手续费0.5%;

    如投资者的资本是实物的,须按老挝外贸法和海关法的规定引进,按有关技术部门出具的证明,准确、完整地计价。

    外国投资者在获得投资委签发的投资许可后,把上述文件复印件送到老挝国家银行,以便监督、检查和批准上述投资的成本、利润、利息等转移出老挝。

    如投资者没有老挝国家银行的批准,将不允许把上述资金转出老挝。
 
    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利润、合同期满的投资、项目期满的投资及已停止经营活动的投资,在财务结算完成及履行完规定义务后,可将投资者合法的外汇、物资转移出老挝。

    向国外转移的资金,须在老挝国家银行监督、管理下,通过商业银行进行,数量较大资金的转移要得到批准,并按老挝国家银行认可的计划分批转移;

    特别是当投资者的利润是基普(老挝货币)并要求兑换成外汇汇向第三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