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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布国矿业开采的法律规定

2014-11-16

    矿法规定,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矿产被划分成石料(建筑矿产)、矿物及液体和气体碳氢化合物。
    进行矿业活动必须得到由国家能源和矿山部授予的矿业权。
    在矿业法颁布之后,通过了一项法令,在任何新的采矿项目中政府都拥有10%~15%的干股,另外还有25%的选择权。
    布基纳法索矿业权的有关规定许可证类型勘探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采矿特许权目的非排他性排他性,
    勘查特定的矿产排他性,开采特定的矿产排他性,开采特定的矿产面积最大250平方公里根据矿床的大小根据矿床的大小期限12个月,
    根据要求可延长3年,可延长3年,6年后收回25%的面积10年,每次可延长5年,直至矿石被采完20年,每次可延长5年,
    直至矿石被采完程序向矿山和地质局提交计划和预算,由矿山和地质局局长授权向能源和矿山部部长提交计划和预算,
    由部长授权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总统法令授权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总统法令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