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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几内亚的宪法与议会

2014-11-18

    2008年12月几军事政变后,几军政权中止实施1990年宪法。
    2010年5月,几军政权领导人、代总统科纳特署令实施经几全国过渡委员会(代议会)修改的过渡期宪法,规定总统任期为5年,最多只能担任2个任期。
    议会:2008年12月几军事政变后,原国民议会被解散。2010年5月,几军政权领导人、代总统科纳特署令成立全国过渡委员会为代议会,履行立法机构的职责。
    过渡期宪法规定应在总统选举后半年内举行立法选举,
    但因朝野双方在选举日期、独选委人员构成、选民名单等问题上存在分歧,政治对话未达成共识,选举已数度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