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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加纳黄金开采及销售的有关规定

2016-04-22

    加纳在黄金开采和销售方面的相关规定是:
  一、 25英亩以下的金矿仅限于加纳本国人开采;
    外国人只能投资开采25英亩以上的金矿。
  二、河堤100米范围以内不允许外国人挖金。
  三、加纳所有的黄金出口必须通过加纳国营的稀有金属销售公司
    (PRECIOUS METAL MARKETING COMPANY,简称“PMMC”)。
    加纳政府规定,若要购买黄金,需要首先向PMMC提供客商在加纳的公司注册文件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并向PMMC交纳每年约1200美金的年费,
    申请取得PMMC的购买资格,成为PMMC的许可买家(Licensed Buyer Agent)。
    这就意味着所有黄金购买商必须在加纳当地注册有公司。
    在成为黄金注册购买商后,客商可以从市场上购买黄金。
    但购买以后,必须交由PMMC负责出口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