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矿业法律的主要内容
2016-04-26
加纳矿业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矿产资源国有,但在其矿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情况下,
允许加纳以及外国公司通过申请许可证在加纳进行矿产勘探和开发。
二、除小型矿业开发仅适用于加纳公司及个人外,
在其他矿业开发领域,加纳与外国投资者在法律上享有平等权利。
但是外国投资者进入工业矿产领域,
投资额不得少于1000万美元。
三、加纳政府自动拥有矿业收入的10%的收益;
加纳政府收取矿产品总值的5%作为资源使用费。
四、投资者可根据勘探或开发的不同阶段申请不同的许可证。
五、为保证租约持有者权益不受未来法律修改的影响,
经议会批准,需签署最长15年的“稳定性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