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鼓励外来投资政策
2016-04-27
自1983年以来,加纳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法规和政策,
其中主要有1985年投资法和1994年新投资法。
据此,1995年加纳政府设立了旨在鼓励和促进投资的专门机构—加纳投资促进中心。
该中心对总统负责,为政府协调和监督所有投资活动,
主要职能有制定措施,完善本国投资环境;
收集、核对、分析和公布投资机会的信息、投资资本的来源;
根据要求对合作伙伴的选择和适合性提供建议;
注册和保存所有企业的记录;
确定特定的项目并邀请感兴趣的投资者参与;
倡议、组织和参与可以刺激投资的促进活动,
如展览、会议以及研讨会;
保持投资者与政府部门及其他有关投资机构间的联系;
提供并公布最新的对投资者有用的投资鼓励等。
投资中心成立以来,
为吸引外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