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关于黄金开采有详尽法律
2016-06-11
加纳是非洲第二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
截至2010年底,中国对加纳直接投资额累计达3.46亿美元,注册企业数506家。
据世界黄金协会(WGC)消息,今年第一季中国已超越印度,成为全球最大黄金消费国。
但根据加纳《矿产和采矿法2006》,
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从事采矿活动前须取得由主管矿业事务的部长颁发的采矿许可,
进行矿业开采前还须获得加纳环境保护署批准,
小规模采矿活动须距水体100米以外,
任何不符合此规定的小规模采矿活动均为非法。
当地商人解释,在加纳,黄金、金沙是不允许私下交易的,
要通过加纳黄金交易市场进行,私下交易即属非法;
加纳的黄金和可可等传统出口商品,
都需要通过加纳中央银行(Bank of Ghana)审核,并以官价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