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法案”
2015-09-19
尼日利亚议会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法案”,尼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将联合投入670万美元作为启动资金,
成立专门资产管理公司,以有效处理银行不良贷款。
该法案由尼银行系统提出,经尼议会组织公开听证后,三读通过。
尼中央银行行长表示,资产管理公司并非由尼联邦政府100%控股,
任何对此有兴趣的投资者都可以投资参股,并不需要中央银行和财政部批准。
中央银行将为该公司设立500亿奈拉的偿债基金,希望能在未来十年内筹集5000亿奈拉资金,
为尼日利亚商业银行清理10万亿奈拉的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