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矿物和开采法案(16)
2015-10-08
第五部分 采矿
65,根据本法规定,部长应在合格申请人提交有效申请45天内向其授予及颁发采矿租约。
不得向探测许可证或小型采矿租约所覆盖区域颁发采矿租约,除非租约就是颁给该探测许可证及小型采矿租约所有者。
66,采矿租约的有效期是25年,只要租约持有者达到了最低工作标准承诺并且遵守本法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则租约每24年均可延期。
67,采矿租约所含地区根据可行性报告中该种矿物所在地决定,
采矿租约持有者还可同时获得一块不超过50平方公里的土地用于开采作业。
68,采矿租约赋予持有者在其租约区域内下述权利:
进入矿区;在矿区内的独家使用、占有、开采权;独家探测权;
根据许可和实施细则要求,为进行开采作业使用水、木头及其他建筑材料;
为满足矿区雇员使用种植植物、蔬菜、养殖动物家禽等;
储存、转移、运输、处理、加工矿产资源并处理废料;营销、售卖、出口或以其他方式处理采矿所得。
69,采矿租约的持有者,除经其他联邦法律授权认可,
不得为商业用途将矿区内生产的木材或林产品、植物、蔬菜、动物、家禽、鱼、水转移到矿区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