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62,探测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延长两次,每次两年,只要:
许可证持有者达到了他的最低工作标准承诺;本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其他条件得到遵守;
63,许可证持有者对其出售的矿产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视同是通过采矿租约获得。
64,(1)探测许可证、采矿租约、小型采矿租约和采石租约的申请者需要在其申请中表明其意图探测或其租约中意图开采的矿产资源名称。
(2)如果采矿租约、小型采矿租约和采石租约的持有者在其开采活动中发现了其租约中没有涵盖的矿产资源,
则应在自发现起30天内将其发现书面通知矿权地籍办公室。
(3)第(2)条中所述通知应:(a)包括所发现的矿产资源详情;
(b)发现地点及状况;(c)附上如何及时有序开采该矿产资源的计划。
(4)如果矿权地籍办公室对矿权持有者提交的开采计划感到满意,可在30天内批准其开采计划并将开采权授予申请人。
如果随后发现该矿产资源是安全矿物(security mineral),则3(c)条不适用,矿权持有者无权开采该矿产。
(5)如矿权持有者或其代理人或其雇工不遵守本条规定,开采其矿权之外的矿产资源,将被视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