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修宪使“童婚”合法化
2015-10-09
日前,尼日利亚参议院对现行宪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表决,
其中包括一项关于成年公民有权放弃国籍的条款。
然而围绕这一条款进行的表决却在尼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关于“童婚”的轩然大波,
并将参议院抛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此次引发人们热议的是尼日利亚现行宪法第29条第4款。
该条款的a项规定,“任何年满18周岁的尼日利亚成年公民有权选择放弃其国籍”,
同时该条款的b项指出,“任何已婚妇女都可被视为成年公民”。
由于b项特别针对女性进行了补充说明,
尼日利亚修宪委员会认为这一内容与该国宪法中禁止任何形式歧视的表述相抵触,应将其删除。
然而由于表决没有获得法定所需的票数,结果这一条款最终被保留了下来。
不料,尼国内舆论却因此哗然。
人们认为参议院的这一举动将已婚的尼日利亚妇女等同于成年人,会令“童婚”现象合法化。
对于该条款的抗议之声也因此迅速在尼国内蔓延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