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国家首页
经济与生活
投资与市场
国家图片
经济与生活
塞内加尔的司法
2014-11-21
宪法规定,司法权由宪法委员会、最高法院、审计法院、各级地方法院和法庭行使。
1992年,塞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成立宪法委员会、行政法院。2001年宪法延续该体制。
2008年4月,塞国民议会通过关于成立最高法院的法案,决定将行政法院和上诉法院合并为最高法院,并于8月对宪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11月,最高法院成立,帕普· 奥马尔·萨科(Pape Oumar Sakho)担任最高法院院长,
阿卜杜拉耶·盖伊(Abdoulaye Gaye)担任总检察长。
友情链接
加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尼日利亚卫生部
泰国卫生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
菲律宾卫生部
印尼卫生部
越南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