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有:《1967年所得税法》、《1967年关税法》、
《1972年销售税法》、《1976年国内税法》等,
而《1986年投资促进法》则对税收鼓励措施作了详细的规定。
马来西亚实行联邦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
联邦财政部统一管理全国税务,负责制定税收政策,
由其下属的内陆关税局和皇家关税局负责实施。
马政府目前开征的税种划分为两大类,即直接税和间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