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公司和个人对源于或汇入马来西亚的一切所得均须征税,
但从2004年起,任何(除从事银行、保险、空运及船运业的公司外)
从马来西亚境外汇入的来源取得收入免税。
应税所得是扣除获准的生产开支、资本减免及适用优惠之后的所得,
来源包括:贸易、商业利润,薪资及酬劳所得,利息、股息或者折扣,
租金、专利费,养老金、年金或者其它定期付款,以及其他收益性所得。
为了使税务管理制度更加现代化,
所得税评估从2000年起改为当年估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