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目前采用0~26%的七级累进税率,
起征点为2500马币。
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
一年内在马居住不少于182天的个人在税务上被视为居民,
就其在马收入征税,并可获得减免。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为27%,
且不得享有个人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