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工业地位由从事马政府鼓励的商业活动或产品生产的公司获得,
马投资促进局已列明了“鼓励产业”和“鼓励产品”名录,
并根据政府投资政策的变化而做适当调整。
获得新兴工业地位的公司的合法所得(除抵扣费用和投资减免)可享有为期五年最高70%的税收减免。
马来西亚贸工部依据公司“生产日期”初始日确定税收鼓励的期限。
以目前马公司的普通所得税25%为基准,新兴工业公司仅需承担7.5%的实际所得税率。
此外,部分特殊的新兴工业公司还可享有为期5-10年所得税100%减免。
同时,如果新兴工业公司在运行初期发生亏损,
其未使用的资本减免可以在新兴地位期间之后一段不确定的时间内使用,
以充抵该公司未来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