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介绍
      • 第二家园介绍
      • 地产投资推介
      • 商贸经营优势
      • 公司授权代理
      • 海外花絮
      • 请与我们联系
      •    
        • 电话:006-012-3208820
        • 传真:006-018-2118820
        • 邮箱:tasen1986@126.com
        • 联系人:陈炜栋先生
        • 网址:www.tasenit.com
        • 地址:马来西亚吉隆坡
    •  当前位置 >> 商贸经营优势 >> 详细信息
    • 马来西亚鼓励新兴工业十二类

          依据马《1986年投资促进法》(PIA1986),新兴工业地位在该法第5章分12类列明,分别是:

          1、普通新兴工业地位(包括制造业,以及农业、酒店项目、小型企业等非制造业等),

          此类公司可享有合法所得70%的税收减免,期间5年。

          2、具有国家和战略重要性的商业活动,享有合法所得100%的税收减免,期间10年。

          3、鼓励领域的新兴工业领域,100%税收减免,期间5年。

          4、合同研究及发展公司,100%税收减免,期间5年。

          5、涉及新技术和工业联系方案的高科技公司,100%税收减免,期间5年。

          6、战略性知识密集型商业活动,100%税收减免,期间5年。

          7、特定的制造业领域,如:机械设备制造、特殊的设备制造、生物废弃物的增值产品加工

          及可再生能源生产等,100%的税收减免,期间10年。

          8、汽车组件模块制造,100%税收减免,期间5年。

          9、新兴工业地位之后继续再投资的公司,70%或100%税收减免,期间5年。

          10、转入新兴工业领域的公司,100%税收减免,期间5年。

          11、从事研发成果商业化运用的公司,100%的税收减免,期间10年。

          12、信息通讯技术或多媒体产业,50%税收减免,期间5年。

          上述10年税收减免期,在执行初期5年减免期后,

          根据相关合格条件被授予展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