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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道皈依
    • 道教戒律的形成与发展
    •     道教授受戒律,源远流长,自太上降授科仪,即成道教之传统。
          初期道教戒律简约,主旨为戒贪欲、守清静。
          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借鉴儒家名教纲常的一些观念
          和佛教戒律的某些规定而制定“三皈”、“五戒”、“八戒”、“十戒”和其他戒律。
          其内容除五戒、八戒与佛教基本相同外,
          十戒中尚列有“不得违戾父母师长”、“不得杀生屠害”、“不得叛逆君王”、
          “不得淫乱骨肉”、“不得毁谤道法”、“不得污漫静坛”等。
          《老君想尔戒》为早期天师道戒,
          《说十戒》和《思微定志经十戒》为上清、灵宝派的戒律,
          《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为新天师道的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