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医药独特疗效逐步被认可 , 各国官方对其限制也相对有所放松。
2002年1月17日,欧委会企业总司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交了其拟定的《传统草药注册程序指令》草案。
目的是放宽管制 , 简化草药的注册程序。
目前草案只将纯草药制品纳入其管理范围,以便使草案尽快通过,使传统草药早日在欧盟市场上以药的形式出现。
南非政府也于2002年2 月22日发布了为期6个月的中成药注册登记的通告 , 准许中药进入南非市场 ,
这在世界各国尚属首次,此举可能会给中国中成药在非洲大陆带来巨大商机。
另外,在泰国,中医药已得到政府的批准,享有合法地位。
而澳大利亚是西方第一个对中药立法的国家 , 也是第一个在正规大学设立中医本科的国家。
其他国家的管制也逐渐放宽。
如德国和法国的官方和医药界已经承认草药作为合成药物的替代品,草药已有许可证 , 能够在药店以药物和OTC药物销售,其费用也可以偿还;
美国1991年成立了替代医学实践办公室 ,1994年颁布了食品增补剂 - 健康与教育法令。
1997 年又颁布了天然植物混合剂药品申请指南 , 开始接受植物药复方制剂作为治疗药物。
加拿大也拟立法承认中药的合法地位。
这些迹象表明 , 西方国家对中药的态度已经有所改变 , 中药进入西方具备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