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加快能源合作步伐(下)
2015-01-12
积极研发推广风能、太阳能、地热、潮汐、煤炭清洁及再生能源等新能源技术,
争取在2030年左右将东盟的能源结构稳定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
第三,加强国际能源合作。东盟能源合作不仅是东盟国家经济发展的机遇,也是亚洲和全球能源企业界的一个合作发展机会。
东盟将就如何稳定石油供应市场、防止能源供应链中断、发展可靠廉价和清洁的新能源等课题加强区域或全球合作。
其中包括,在东盟国家实施能源计划过程中,加强与国际能源机构的合作并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充分利用东盟与中日韩关于粮食安全和生物能源发展战略计划,确保东盟的粮食和能源安全;
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有效推动东盟能源管理评审计划、东盟能源节约和效益推广计划、
东盟能源管理认证、东盟可再生能源中心计划、东盟—德国可再生能源联盟项目、
“东盟+3”的清洁发展机制、核能合作支持计划等项目的顺利落实或实施。